糖尿病的藥物治療


台灣地區老年人口的比例逐漸增加,六十五歲以上佔全人口的8.26%,已經達到世界衛生組織高齡化社會的標準,再加上物質生活富裕,日常運動量減少及肥胖者日益增多,使得糖尿病的盛行率也隨之升高。糖尿病成為最重要之中老年疾病之一。


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的報告,民國七十二年糖尿病首次進入國人十大死因之排行榜內,現已成為十大死因之第五位;而死亡率增加之速率更為十大死因中最快者,為二十六年前的6.8倍。特別是65-74歲的老年人口中,若依現有死亡率趨勢推演,糖尿病很有可能成為該年齡群僅次於各種癌症的第二大死亡原因。


事實上,糖尿病與其他十大死亡原因中之腦血管疾病、心臟病、高血壓和腎臟病無不息息相關,其併發症的嚴重性不可言喻。完整的糖尿病治療包括糖尿病衛教、血糖控制、相關疾病的治療、糖尿病合併症的治療。血糖控制則分為非藥物和藥物治療。飲食節制、規律運動、和生活型態的改變屬於非藥物性治療,如仍不能將血糖控制在理想範圍之內,就必須施以藥物治療。有鑒於各類新式口服降血糖藥物的陸續上市,本文要來介紹一下糖尿病的藥物治療。


◎口服降血糖藥物治療


當非藥物治療持續一段時間,仍無法使血糖降至合理範圍時,就需要使用降血糖藥物治療。第二型糖尿病的治療有賴口服降血糖藥物「磺醯尿素類降血糖藥物」,這類藥劑的化學結構式與磺胺劑非常類似。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,盤尼西林之類的抗生素尚未發明以前,磺胺劑是最主要的殺菌藥物,德國醫師在偶然間發現,以磺胺劑治療斑疹傷寒,某些患者服用後,發生血糖過低的現象。


經過一連串的研究和改良,加強其降血糖作用,去除其殺菌的作用,終於1956年成功的發明第一種磺醯尿素類降血糖藥物Tolbutamide(甲糖寧),以後相繼有Acetohexamide(Dymelor,戴美樂),Chlorpropamide(Diabinese,特泌胰)等第一代磺醯尿素劑上市。1970年代以後又有劑量更少,作用較強(依劑量比較)的第二代藥物,譬如Glibenclamide(Euglucon,佑爾康),Glipizide(minidiab,滅糖尿),Gliclazide(Diamicron,岱蜜克糖)和Glimepiride(Amaryl,瑪爾胰)也相繼上市。其他非磺醯尿素類口服控制血糖藥物如雙胍類Metformin(Glucophage,庫魯化),甲型糖酐浼抑制劑(Acarbose,糖祿),Repaglidine(Novonorm,諾和隆)和膳食纖維(Guarina,加利納),陸續研發成功,提供臨床使用。


口服降血糖藥物,因為投藥方式較方便,無每天注射胰島素的麻煩和皮肉之痛,糖尿病患接受度極高,除了某些禁忌情況外,口服降血糖藥物治療往往是控制第二型糖尿病的第一線用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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