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縣藥局大稽查 藥師須署名


台北縣衛生局表示,為保障病患用藥安全,衛生局在網站上公佈所有合格藥局名單以及合格藥師名單,藥師也必須在藥包上署名,如果民眾有發現密藥嫌疑者,可提出檢舉。

依照藥師法規定,藥師必須在調劑的藥包上面註記調劑藥師姓名,避免黑牌藥師調劑,以保障病患的用藥權益。台北縣一千多家藥局,今年起面臨新的挑戰。至一月底,衛生局一共稽查43家藥局,一共有17家違規,大部分違規事項都是藥師沒有簽署姓名。

衛生局表示,許多病患在診所就醫時,無法獲知護士及藥師是否是合格的醫護人員,也不好意思主動詢問,加上藥師法以及護理師法並未強制要求必須佩帶執業證照,病患就醫時,無從得知究竟是否為密護、密藥調劑。衛生局會輔導藥局在藥包寫明藥品的名稱、數量及劑量,也開放網站提供民眾查閱醫事人員的執業狀況,查詢藥師是否合格、藥局是否立案登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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