切除子宮肌瘤 連卵巢也不保
苗栗縣頭份鎮48歲王姓婦人一月間因子宮肌瘤,在頭份鎮為恭醫院進行切除手術,事後從護士口中才得知卵巢也被切除,婦人家屬向醫院投訴一直無下文,十三日到地檢署按鈴控告陳姓醫師重傷害罪。
為恭醫院表示,這是雙方在手術前後溝通有落差,該院原本計畫商請公正第三人士出面與對方協商,現在對方既已提告,將交由醫事審議委員會裁決處理,醫院不便針對手術內容加以評論。不過,只要對方有意願,仍可透過協商解決。
王姓婦人的丈夫林玉寶昨上午前往苗栗地檢署,具狀按鈴控告為恭醫院婦產科醫師陳榮元。林玉寶指出,他太太因子宮肌瘤前往為恭醫院治療,醫師告知必須手術切除,一月廿日早上開刀前,才又告知要把子宮全部切除,他也同意醫師建議。
林玉寶說,手術後3天,醫院護士向他太太說明出院後的注意事項時,太太才得知兩邊卵巢已被切除,心裡相當難過,她向醫師質問為何未經同意就把卵巢切除,對方卻說已近更年期,切除沒有關係。對方甚至表示,我不告訴你,你也檢查不出來卵巢被切除。
林玉寶強調,他向院方投訴,但都無下文,院方原允諾十一日要給交代,也依然跳票。他太太還不到50歲,怎麼會到更年期?且器官都有功能,子宮等拿掉後,容易有老化等問題。他懷疑醫院縱容醫師做一些不該做的事,希望就醫的婦女要注意自身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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